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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7月1日起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7月1日起发布实施

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发布并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制定了该文件的转换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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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评审员管理部自2022年8月1日起,启动检验机构领域评审人员代码转换工作;新申请认可的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该文件申请并填报技术能力;已认可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该文件评审。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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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是检验机构认可工作的基础。为适应我国检验机构认可的发展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开展了对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的修订工作,并制定了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发布并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CNAS制定了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的转换实施政策。
一、检验机构认可评审员/技术专家能力代码填报
CNAS评审员管理部自2022年8月1日起,启动检验机构领域评审人员代码转换工作,分批次组织新聘评审人员和已聘评审人员按照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填报技术能力代码,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聘评审人员的代码转换工作。
二、检验机构能力范围的填报
1. 新申请认可的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申请并填报技术能力。
2. 已认可机构:
(1)复评、定期监督评审(含合并变更、扩项的复评及定期监督评审):
自2024年1月1日起,按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评审,检验机构在评审前2个月按CNAS-AI03:2022070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填报技术能力;
(2)单独扩项、变更:
新申请技术能力的检验机构领域代码版本应与其已获认可技术能力的检验机构领域代码版本保持一致。
三、该政策由CNAS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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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opyright dedecms

秘书处 织梦好,好织梦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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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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