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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从2018年5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且随着之前税率的降低,不少人对于新的纳税人税率都不是很明确,下面呢,是专注从事财税代理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标准,供各位参考。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可参考: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
 
  3、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4、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5、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6、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7、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有问题,及时上报财政局和税务局。
 
  结语:以上呢,就是从事企业财税代理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纳税税率,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等问题,可以关注集群智慧云企服。

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