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一家集团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2-03-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公司的形式有很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等等,而其中集团公司作为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不管在任何方面都于其他公司有着不同之处,那么对于成立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看下面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的小编告诉你在成立集团公司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络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而一般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还会在其他的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一定比例的权益。
而在国家最新的《公司法》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集团公司”这一说法。有的公司涉及业务面非常广泛,经营模式多元化,在多个领域设立相应的子公司,从而与母公司之间组成一个企业集团,这就是集团公司的由来。
那么当自己了解了什么是集团公司之后,接下来就来看一看成立集团公司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成立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应在5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并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且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2 . 文化类企业集团可以放宽上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千万元人民币,具有3个(含)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5千万元人民币;
3 . 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立集团公司,需要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千万元人民币,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5千万元人民币的。
结语: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除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以外,能够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这一点与分公司不同,千万不要混淆。
特别提醒:成立集团公司比较麻烦,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建议是找专业代办公司注册的这类第三方机构进行注册,因为相对而言更专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