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巴黎公约专利4大原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摘要: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有哪些?巴黎公约专利是我们申请国际专利的途径之一...
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有哪些?巴黎公约专利是我们申请国际专利的途径之一。大多数选择巴黎公约专利的人都是看上了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殊不知除去优先权,巴黎公约专利的其他3个原则大伙儿了解吗?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
欧洲专利局::申请的四大原则有哪些?
1.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以后,如果再像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的话应该具有优先权。当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2.巴黎公约专利的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同一个申请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彼此没有联系。换句话说专利申请人在这其中一个成员国获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未必也能顺利获得。同样的,在一个国家被驳回并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会申请失败。
3.巴黎公约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倘若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4年期间,或是自批准专利之日起3年期限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标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相关成员国有权利采用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准许第三者实施该项专利。
4.巴黎公约专利的展览产品临时性保护
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当按照自己的法律法规对各个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产品和专利给予临时性的法律保护。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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