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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材料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材料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摘要:伴随着市场的的发展,商标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很多人能通过注册来获得商标,也能够选择购买来购买商标...

伴随着市场的的发展,商标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很多人能通过注册来获得商标,也能够选择购买来购买商标,由于商标注册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很多商家是会选择转让来获得商标,但是并非所有商标都是可以转让的,是会有一定限制。那我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限制有哪些?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材料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一)用以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可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适合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能够对每一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须全部转让。如果分开转让就容易出现同一个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一起使用,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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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商标无法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是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求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其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出现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三)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个所有人没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可自行转让。商标注册归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若想转让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允许。

(四)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务必征得被许可人的允许;而且必须要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申请转让注册。

(五)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归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方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作无效,国家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是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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