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比较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摘要:商标被人侵犯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愿意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被人侵犯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愿意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那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常见的有哪些呢?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比较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一)没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没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没经商标注册人允许,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被人侵犯该怎么办?
商标被人侵犯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愿意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愿意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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