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作权质押有哪些要求?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常见问题 >

北京著作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摘要:根据相关的著作权规定,著作权及其著作权中的财产都是能够进行质押的,主要是指将著作的财产作为有关的债权担保...

根据相关的著作权规定,著作权及其著作权中的财产都是能够进行质押的,主要是指将著作的财产作为有关的债权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债权的时候也可以进行依法拍卖。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需要什么要求?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著作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1)著作权出质人一定要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里的财产权,务必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以著作权里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理应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的时候起生效。 织梦好,好织梦

(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随意申请或许可别人应用已出质的著作权里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允许,则能够申请或是许可别人应用,但出质人所获得的申请费用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不得随意应用已出质的著作权里的财产权,的目的只不过债权的担保,而不是供质权人应用,如果质权人没经允许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

(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

著作权质押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