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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1年海外人才获得人才、科技荣誉奖励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海外人才获得人才、科技荣誉奖励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4个文件的通知》(南办发〔201870号),为做好我市海外人才获得人才、科技荣誉奖励申报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资助方式

(一)申请人为《南宁市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中海外人才的其中一类:第一类,具有外国国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二类,具有中国国籍,并拥有台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三类,具有中国国籍,非公派赴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申请人在我市工作期间(2018731日以后)取得以下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励。

1、入选国家级人才平台项目或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奖项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入选省(部)级人才平台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人才荣誉奖项的,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独立承担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根据获奖等次,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其中,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人民币奖励;获得自治区(部)级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海外人才获得人才、科技荣誉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外国籍人员须提供护照(含来华工作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台港澳居民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和在海外所获学位证(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薪酬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四)申请人所获得的人才、科技荣誉及奖励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下发通知。由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申请通知,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主动申报。

(二)资料填报。申请人在线填报《南宁市海外人才获得人才、科技荣誉奖励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由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

途径一:微信登录“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人才服务→人才奖补→海外人才荣誉奖励→填写信息与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途径二:微信登录“南宁人社”公众号→掌上办事→打包快办→人才服务(打包快办)→人才服务→个人事项→人才奖补→海外人才荣誉奖励→填写信息与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途径三: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打包快办→人才服务(打包快办)→人才服务→个人事项→人才奖补→海外人才荣誉奖励→填写信息与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2. 单位审批

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单位登录(使用数字证书(UKEY)登录)→待办→海外人才荣誉奖励→办理。

(三)形式审查。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批。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发放奖励人选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奖励确认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审定。

(五)情况反馈。公示后,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及时将申请结果反馈至各申请人。

(六)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126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127日。


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韦婉君 2617433, 南宁市科技局:陈祝慧 5533963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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