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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办法

一、名称

南宁餐饮老字号Nanning Time-honored Delicacy Brand

二、定义

历史悠久,拥有历代传承的美食、技艺或店铺,具有鲜明的广西和南宁地方特色的名菜名点,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餐饮企业或个体户。

三、认定范围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或个体户。

四、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的“南宁餐饮老字号”餐饮企业或个体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商标所有权。

2.企业创立25年以上(含25年),并有地方史志、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

3.具有持续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具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鲜明南宁地域文化特征的企业文化。

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持续盈利。

6.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无因财政资金使用失信、失范行为受到信用惩戒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重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问题。

7.荣获有关部门和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五、认定方式

(一)由南宁市商务局牵头成立“南宁餐饮老字号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南宁餐饮老字号”的评审、认定和相关工作。

(二)“南宁餐饮老字号”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南宁市商务局流通科,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商标专家等组成,主要负责“南宁餐饮老字号”的评审,并参与相关工作的论证。

六、认定程序

具备“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后报南宁市商务局认定。具体步骤:

(一)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提交资料:所在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南宁市商务局。

(三)调查鉴别: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南宁市商务局。

(四)认定评审:南宁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评审,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五)公示:南宁市商务局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认定为“南宁餐饮老字号”的餐饮企业和个体户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南宁市商务局提出异议。

(六)复核: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南宁市商务局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日内做出。

(七)做出决定:拟认定为“南宁餐饮老字号”的餐饮企业和个体户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南宁市商务局做出决定,认定为“南宁餐饮老字号”。

(八)注册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南宁市商务局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核发证书:对通过认定的“南宁餐饮老字号”以南宁市商务局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七、动态管理

(一)“南宁餐饮老字号”所在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局审核备案。

(二)“南宁餐饮老字号”所在单位出现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南宁市商务局核实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予整改的,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南宁市商务局可以暂停或取消相应的“南宁餐饮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八、其他说明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明确“餐饮老字号”工作的职能机构,从事“餐饮老字号”的管理、协调、推荐等工作。


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