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次
桂工信园区〔2022〕57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广西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3号)文件精神,为发挥特色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特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自治区特色园区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现有的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及自治区A类、B类产业园区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以某一产业为主导方向,特色优势明显、主导产业链条完善、功能配套齐全、管理科学规范的产业集聚区。
(二)结合地方自然资源及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地方产业规划方向、产业发展重点和主导产业布局的园中园项目。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特色园区建设。
(三)轻工类特色园区认定按照原认定渠道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市县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定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园区已纳入“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完善,产业用地集中连片开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鼓励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园区。
(三)产业集聚明显。特色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0%,已集聚规模以上关联企业达30家以上,申报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达人民币50亿元。
(四)竞争优势突出。特色产业主要产品销售量在国内同行业专业细化领域市场中占有一定比例,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同一类型的特色产业园区全区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在国家级产业园区中同一类型特色产业园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自治区级产业园区中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五)符合环保要求。特色产业园区所在产业园区配套建成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园区内各企业环保手续齐全。
三、申报材料
(一)设区市工信局推荐特色产业园区正式函件。推荐意见应分园区进行描述,充分体现产业特色,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规模、产业集中度、产业发展潜力、产业链及其他需重点强调的方面等。
(二)工业园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报特色产业园的园区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及中远期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情况,各地人民政府鼓励发展特色产业的扶持政策等(详见附件1)。
(三)特色园区基本情况表、特色产业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附件3)
(四)相关佐证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各有关园区管委会根据本通知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按附件1样式进行排版,由园区管委会向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申报,各市工信局进行初审筛选后,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正式推荐函件。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16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特色园区申报文件和各园区申报材料电子版(含PDF版本和word版本各一份)报送自治区工信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政务邮箱。
联系人:潘欣
联系电话:0771-8095296
邮箱: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6日
原文发布时间:2022-08-18 09:05 来源:工业园区和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