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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认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如何认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生转移吗
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广义之复制,还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
著作权中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是...

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复制权
我国著作权法马上就要修改了。目前的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从产品设计图到具体的产品不属于复制,司法实践中要么列入“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中,或者有其他法律加以规制。单纯复制你的产品设计图属于侵犯你的著作权了(产品设计图这一作品的复制权)。
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可通过什么方式行使
首先,在我国,除了建筑及美术作品以外,按照产品设计图进行生产的行为不侵犯著作权,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是不侵犯著作权的。因为最终出现的是产品不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产品。这一点在国内已经达成共识了,有很多案例也是支持这个观点的。


如何认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