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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画手版权的重要性-如何保证画手的权益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画手版权的重要性-如何保证画手的权益

看到好多喜欢的画手都被爆抄袭,内心感慨好多。不...
你公司买断你的版权了吗,有合同的话看一下合同里有没有要求你不许随便使用你自己的作品。如果怕扯皮,你是取得公司的授权,授权你可以使用自己的作品用在杂志里。
如何保证画手的权益
您的作品属于美术作品,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间接保护您的著作权:
第一,署名,在作品上署名证明作品作者。
第二,TSA时间戳版权保护,作品完成后立即在TSA时间戳系统中注册,证明作者完成作品的时间,归属,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著作权登记,该程序稍微复杂,但有法律效力,详细流程可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您所说的他人使用,并不尽然是侵犯您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例如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围。
合理使用的情形有《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共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中的规定为第47条和第48条,共18中情形。
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
第一,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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