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次
摘要:小编在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专利申请人在发明创造这方面都很聪明,但是相对于专利这块就十分缺乏常识了...
小编在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专利申请人在发明创造这方面都很聪明,但是相对于专利这块就十分缺乏常识了,他们一般觉得一项发明创造或技术性一旦发明出来,自然而然就受知识产权保护,不用另外去申请专利,或者是一项技术性已经申请了专利,后期加以改进后就不用再度申请了。这些想法实际上十分常见,但是也是十分致命的,因为它很有可能造成专利权的流失。集群智慧云企服知产整理了几种常见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1、新技术新产品生产出来自然而然就受保护,不用申请专利
为诸多科技研发人员所误解的是,他们觉得科技创新成果自问世之即便拥有知识产权,可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此做法之下,科技创新成果只可以作为实验室里的1件作品、数据深锁在柜子里,而且在出现侵权事件时,该发明人并不会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2、先论文发表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一些发明人获得研究成果后着急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但是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难以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进而使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而无法得到保护。
3、科技成果迭代更新不申请专利
每项专利技术都是应市场需求而生的,专利技术不可能一层不变就能够应对社会的需求,专利技术后期的研发工作必然为其产生创造性、创新性的变化,这时如果不递交相关的专利申请,专利权人只可以拥有前一项专利的保护。
4、产品先投产探路后申请专利
很多企业怀着探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先行将产品投入市场。但这样做,即便后期授予专利权,专利也将处在不稳定状态。与此同时,若对侵权者提出诉讼,侵权人将以专利申请当时技术性已公开为由进行抗辩。最后,企业不但败了官司,还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总结来讲,专利申请的基础并不是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并不是成型的产品。只需有了行之有效的想法,就可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
5、软件登记版权即可而不申请专利
许多初创型的软件企业会觉得,开发一个软件只需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即可,但不得不提醒的是软著只可以保护代码,而无法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如果软件足够优秀、前沿,应当对其申请专利保护。
6、因怕技术性泄密对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专利权人在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有一些会过度保密专利技术,递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比较简单,有些甚至于仅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产生较大困难。要求发明人给予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性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不过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一点的技术信息透露,而正好却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说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传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一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7、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一些企业申请了许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缴纳年费。有的专利权早已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无法及时提出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无法起着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针对非专业人士而言,专利申请流程复杂而繁琐,首先专利申请文件便是一件大难事,何况后面还可能面临着专利驳回复审和专利异议答辩,专利保护的范围不宜过宽,宽泛容易被驳回,保护范围过窄,则容易使专利权人获得的保护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