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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物专利申请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药物专利申请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摘要:针对药物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其实与别的专利申请没什么不同,即必须具有《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

针对药物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其实与别的专利申请没什么不同,即必须具有《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为此,除了这些条件,还有其他的条件需要注意的吗?



除去必须满足《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以上条件外,按照小编的实践,还必须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以下具体条件:

1、对于新化合物,说明书中除去记载该化合物的名称、结构式、制备方法和辨别它的必要的理化数据信息外,还必须记载该化合物的至少一种用途和支持该用途的实验室或临床药效学数据信息。

2、针对含有2种或2种以上已知药物或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说明书中除去记载每种组分在组合物中的量或占比外,还必须记载证实该组合物中的组分具备协同作用的实验室或临床药效学数据信息。

3、针对已知药物或化合物的新的医疗用途,说明书中必须记载能够证明其具有所述新用途的实验室或临床药效学数据信息,及其记载该药物或化合物的使用途径和剂量。

4、在某些生物药物专利申请中,涉及到公众得不到的生物材料,比如质粒、微生物(包含细菌、放线菌、真菌、病毒、原生动物和藻类等)和动植物细胞系,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日之前或迟在申请(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递交国务院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且在申请时或是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递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实。

5、药物专利申请中包含一个或多个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说明书必须包含满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序列表,申请者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递交,并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规定递交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副本。

6、针对已知中药组方或中成药的新制剂或新剂型的专利申请、从中药单方或复方中提取活性提取物的专利申请和通过加减或替换改进的已知中药复方产品的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必须记载其药效学比较数据,证实该改进增添了明显有益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条件,这些内容至关重要,与其相关的药物专利申请要是没有满足该条件,归属于不可弥补的缺陷,将不符《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


药物专利申请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