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次
摘要:显著性是指商标可以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或者服务的标志,应具有识别性,这种有利于识别特点就是商标的显著性...
显著性是指商标可以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或者服务的标志,应具有识别性,这种有利于识别特点就是商标的显著性。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商标具有哪些显著特征?
(1)商标是具备显著性的标志。
既有别于具备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有别于别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进而有利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备独占性。
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因此,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备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别人不得随意使用。否则,即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我国律规定。
(3)商标具备价值。
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备价值,也提高了商品附加值。商标的价值能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别人使用。
(4)商标具备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生产经营者的竞争便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便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高。
以下不认为有显著特征:
(1)以本行业通用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相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除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度繁杂或者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为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下面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有显著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