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次
近日,肇庆蓝带啤酒有限公司、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酿酒企业的38个产品单元获得质量等级认证,这是继今年1月份汾酒、茅台等29家酿酒龙头企业的115个产品单元通过酒类质量等级认证后,又一批酿酒企业产品通过质量等级认证。
2005年9月,国家认监委、商务部联合发布《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这是我国首项专门针对酿酒行业建立的质量等级认证制度,随后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在酿酒全行业倡导开展了“质量认证工程”。
根据《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规定,获得优级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企业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优级产品要求;获得一级和二级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符合GMP要求,其产品也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相应等级要求。认证产品单元按《酒类产品认证目录》划分。若同一产品单元有多种规格类型,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划分;同一产品单元内,若工艺和原料有较大差异,应视作不同的产品单元。同一制造商,在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酒类产品,应视作不同的认证产品单元。
实施酒类质量等级认证,能够帮助消费者区分优质酒产品、普通酒产品和劣质酒产品,满足消费者安全、健康、高品质的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和产品质量识别,有助于减少流通环节中假酒、劣酒的生存空间,维护酒类生产流通的健康秩序,保证广大消费者喝上健康安全、高质量的“放心酒”。实施酒类质量等级认证,能够使生产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极大地增强竞争力。实施酒类质量认证制度,也有利于扶优汰劣营造公平、和谐、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有效规范和加强行业管理。今年是全面落实认证认可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是国家认监委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出口,提高我国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