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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9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事项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2019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事项

 


     近段时间,深圳市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继公示,深圳宝安区、光明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资助,光明区最高30万元的奖励,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二、申请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2016年8月1日之后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可申请一次奖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新认定);

    (六)未在同级政府获得过同类资助。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须填写《光明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五)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17日。

    纸质申报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

    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为半个月,企业可按照以上步骤提交申报材料。


2019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