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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西工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西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1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3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中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按照《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见附件1),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运营单位(独立法人或集团子公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三)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获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支持。

(四)申报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重点领域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填写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和经验总结及证实材料(见附件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行文推荐上报。请于831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光盘1份(WORDPDF文档)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

(二)我厅于91日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三)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广西质量管理标杆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2021年广西质量管理标杆名单。

四、工作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申请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李欣遥,0771-8095267

邮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


附件:1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

3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85



附件1

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

遴选说明


一、遴选范围

工业企业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效益,促进质量管理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四)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绿色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1.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普遍性认知的科学规律,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

2.所借鉴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3.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内容,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1.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如何得到系统性应用。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2.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展示特色和亮点,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1.以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展示连续多年数据,以及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数据,以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用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附件3

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一、总结材料

(一)质量标杆名称。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

简要介绍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推进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该经验所获得的评价或认可。

(三)企业概况。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荣获的相关荣誉等。

(四)管理方法(技术)的推进和应用情况。

介绍企业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过程、做法等,重点体现实施要点、特色亮点。成果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具体数据、图表等方式展现,必要时适当举例。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

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展示与典型经验相关的绩效结果,如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等。可提供近三年的相关指标数据,及适时与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情况。

二、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包括:

(一)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近三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材料的格式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下称总结材料)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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