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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拍摄mtv应注意的著作权问题-ktv版权费是否合理?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拍摄mtv应注意的著作权问题-ktv版权费是否合理?

求:2008年的MTV著作权侵权案例的判决书
将MTV放到网络上使用,涉及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首完整的MTV一般包括以后几部分权利。
1。词曲著作权的权利。该部分权利可以直接找作者本人或者也可以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解决。
2。表演者的权利。该部分权利可以通过唱片公司解决,或者找表演者本人。
3。录音录像者的权利,该部分权利需要找唱片公司解决,或者也可以找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解决。
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查看著作权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三节。
总体来说,如果你们使用数量少,可以直接找权利人解决,如果你使用数量较大或者找不到相关权利人可以分别与“音著协”和“音集协”沟通解决。
我这回答也仅是从权利完整,避免侵权的角度回答,事实上,目前网络上的MTV,99%的都是没有解决全部权利的,解决了部分权利的都属于少数。
MTV分享精灵 怎么下载不了 说是因为版权的问题 以...
【审判名称】:原告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诉被告武汉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MTV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审判程序】:一审
【案件分类】:知识产权
【公 布 号】:
【裁判文书字号】:(2004)武知初字第205号
【裁判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裁判时间】: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受理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全文】:
原告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诉被告武汉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MTV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武知初字第205号
原告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广花二路瑶泉新街5号。
法定代表人李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邱启雄,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鲁静,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24号。
法定代表人吕起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汤红箐,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下称新时代公司)诉被告武汉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下称天与地公司)MTV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尹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许继学、代理审判员付剑清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新时代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邱启雄、鲁静,被告天与地公司委托代理人汤红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新时代公司诉称,2004年7月17日,原告在被告经营的天与地娱乐城第3026号包间(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新大地酒店3楼),发现被告以盈利为目的,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MTV音乐作品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这些MTV作品为:毛宁演唱的1、《晚秋》;2、《心雨》。原告作为上述作品的权利人,从未许可被告以上述方式使用其作品。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放映原告作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原告新时代公司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涉案MTV音乐作品放映权的侵害,不再公开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上述作品;2、被告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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