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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字可以申请版权-商标可以申请版权吗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文字可以申请版权-商标可以申请版权吗

为什么要申请版权?

广告语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经过了著作权登记的广告是有版权的。

广告语通常以文字为基础,例如:视觉类广告以文字内容为基础,结合图像、色彩等可视性要素结合,呈现出广告形式;包含听觉内容的广告亦以文字内容为基础,结合声音等听觉效果进行呈现。

对于以文字为基础的广告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应将其置于著作权法的保护框架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理论上来讲,只要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就可以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例如(2014)常民三初字第2号判决指出:“来艺星,你就是明星”广告语能传达艺星公司的经营信息,构思精巧,语言凝炼,高度概括了艺星公司的鲜明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该广告语具有著作权文学作品的特征,应得到保护。

扩展资料: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思想观念、表达、独创性三个方面。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他人作品而完成的,主要体现在作者对相关素材的取舍、选择、设计或组合上。

广告语如果仅仅是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能、特点等进行描述而无独创性的,不能按作品寻求保护。


文字作品应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1]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二、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受版权局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三、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四、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心按照《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
商标可以申请版权吗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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