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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作权 离职-软件公司员工离职创业,为什么频频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著作权 离职-软件公司员工离职创业,为什么频频

软件公司员工离职创业,为什么频频出现侵犯软件著作权

具体要看你设计的是什么作品。

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在受雇佣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区别性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在它的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之后,如果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不再使用该作品,作者可以不经单位同意,将作品授予第三人使用,所得利益依据作者与单位的协议分成。

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利由单位享有。但单位可以给作者奖励。这类作品包括:主要利用公司物质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


在单位参与写稿子,写了一半后离职,有没有著作权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同时,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可见,一般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而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有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单位享有,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这是因为,这类职务作品的创作必须借助于单位的资金、设备、技术资料,并且作品一旦发生错误造成经济损失也需由单位来承担。因此,由单位来享有著作权,可以平衡双方的利益。而由于署名权是一项人身权利,不具备任何财产性质,同时作者是职务作品的事实创作者,法律因而规定署名权归作者享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别人对你作品的续写,是属于别人的创作,公司有这个权利。再版,你当然有收益权。
在职期间设计的作品,在离职后,原公司拥有版权吗

具体要看你设计的是什么作品。

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在受雇佣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区别性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在它的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之后,如果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不再使用该作品,作者可以不经单位同意,将作品授予第三人使用,所得利益依据作者与单位的协议分成。


著作权 离职-软件公司员工离职创业,为什么频频